后刑事特情的曲折发展?(三)目前我国刑事特情的现状?1、利用特情破案成为案侦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2、目前存在的问题?3、主要工作Р(四)类别?1、根据任务(功能)分类?(1)专案特情?——适用条件:?——主要任务:?——来源:?(2)控制特情?----适用条件?——主要任务?——来源?(3)情报特情?——适用条件?——主要任务?——来源?注意:这几类特情可以相互转换使用Р2、根据成分分类?一是普遍群众特情?二是灰色特情?三是逆用特情?3、根据活动阵地分类?一是普通特情?二是专业特情?三是狱内特情?4、根据自然情况分类:青年特情、中青年特情、老年特情?5、从特情的生活区域分:?境内特情?境外特情?6、根据特情活动的主次程度分:?一是兼职特情?二是专职特情(职业特情)?7、根据特情作用的大小分:?一是一般特情?二是尖子特情Р(四)作用?一是刑侦工作不可缺少的手段?二是落实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三是基础业务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四是落实主动进攻、先发制敌的指导思想的重要措施。?五是使刑侦工作现代化、法制化的重要条件。Р二、刑事特情工作的基本原则?(一)严格置于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和监督之下?(二)刑事特情只能用于刑事侦查工作。?(三)坚持积极慎重,隐蔽精干,数量与质量并重。?(四)个别吸收、单线联系、特情之间不能发生横向联系原则? (五)网络化原则Р(四)不宜选作为刑事特情的若干类人员?1、黑社会性质组织和重大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2、惯犯、累犯?3、重大诈骗犯?4、吸毒成瘾(轻微吸毒者?)?5、未满十八周岁的,不得建为刑事特情?6、从事刑事特情工作的民警的亲属?7、与案件有联系,有重大犯罪问题未查清的?8、被判处重刑、被处决的罪犯的近亲属,?9、精神病人?10、治安积极分子Р(五)刑事特情选建的方法?启发教育?教育争取?交朋友?帮助解决困难?控制使用(抓“把柄法”)?雇佣法或金钱交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