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大学生人身伤害事件分为两类:一类是高校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包括高校群体性活动、体育运动以及实验实习中的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另一类是人为侵害造成的大学生人身伤害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抢劫、抢夺、滋扰及性侵害等形式。【案例】2009年7月13日13时40分左右,犯罪嫌疑人邹某在江北区一商场二楼处,将一正在购物的女子杨某刺砍数十刀,致其当场身亡。接到报警后,江北区公安分局迅即派出警力赶赴现场,将自杀未遂的邹某当场捉获。1.引起大学生被故意伤害的原因:--利益之争--恋爱--体育运动--酗酒--心理原因---防范措施加强大学生的法制纪律观念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正确化解矛盾纠纷抢劫、抢夺--抢劫、抢夺案件的特点(1)发案时间具有规律性(2)发案地点隐蔽(3)抢劫作案手段多样(4)作案目标具有选择性--防范措施(1)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回校(2)贵重物品妥善携带(3)外出结伴而行(4)注重仪表(5)尽量避免出入复杂场所--大学生遭遇抢劫、抢夺时的处置措施(1)沉着冷静,克服畏惧心理(2)灵活处置,避免盲目蛮干(3)巧妙周旋,迅速逃离(4)及时报案,如实反映情况2.正当防卫第一,正当防卫的概念?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失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正当防卫不仅是公民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权利,同时也是国家用以维护国家、公共利益,震慑违法犯罪者,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同犯罪作斗争的重要手段。它不仅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同时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道德义务。第二,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一)必须有现实的不法侵害存在(二)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三)必须具有保护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目的(四)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五)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