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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的程序和方法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ppt  |  页数:49 |  大小:353KB

文档介绍
、随时可能流失的证据应优先收集。? (3)要熟悉哪些知识法规,对照哪些要求。? (4)需要哪些部门配合和必要的物质保障等,包括交通工具以及其它应急措施。? (5)明确初查中应注意的事项和工作纪律。Р(1)Р一、案件的受理和初步核实(5)Р3、初查阶段要注意的主要问题。? (1)要选准初查的主要方向,抓主要矛盾。? (2)要切实加强保密工作,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往往就比较容易取得初查成功的主动权。? (3)要注意初查手段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Р一、案件的受理和初步核实(6)Р《案件检查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组织和个人都有提供证据的义务。调查组有权按照规定程序,采取以下措施调查取证,有关组织和个人必须如实提供证据,不得拒绝和阻挠。纪检机关的8种措施主要是: ? ①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 ? ②要求有关组织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 ? ③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简称“两规”);? ④必要时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和事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 ⑤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请有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做出鉴定结论;? ⑥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 ⑦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被调查对象在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查核,并可以通知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暂停支付;? ⑧收集其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其中第⑥、⑦种两种“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对被调查对象在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查核,并可以通知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暂停支付”,这两种措施在初核阶段不允许采取。也就是说在初核阶段,只使用6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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