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配枪问题思考Р在暴恐环境下:Р徐乐叶赫赟尹晓挺?叶佳琪章鹏飞陈烁炀Р暴恐事件盘点Р警察&枪械Р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枪械的配备和使用是“武装性质”最有力的阐释。Р警察配枪的历史变迁Р新中国成立: 德国造“勃朗宁”毛瑟手枪驳壳枪Р1954年:五四式手枪(五一式军用手枪的改造版) 手掌雷(勃朗宁M1906)Р上世纪80年代:六四式手枪(中国第一种完全国产化的军用手枪)Р2006年:警用转轮手枪(9mm口径、黑色枪身、加装保险装置,可发射橡皮子弹)Р枪到用时方恨无Р权利越大责任越大Р用还是不用这是个问题?Р宏观层面的意识误区Р公安机关普遍认为日常工作中无须配备枪械。Р人民警察在日常工作中配备枪械将严重影响其联系群众、深入群众,容易使群众对人民警察“畏而远之”,破坏警民关系Р民警配枪Р全国公安民警,特别是街面巡逻、处突一线的基层民警,将进行武器警械使用专项训练。公安部专门下发专项训练实施方案。旨在确保处置暴力犯罪中,民警有效使用武器及时制止犯罪。Р人受皮外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