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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ppt  |  页数:55 |  大小:9465KB

文档介绍
合相关规划、和周边现状相协调。?部门职责:各地应根据职责分工及规划管理实际,进一步明确规划审批牵头和配合部门职责,建立牵头部门与其他有关部门的联审联批机制。Р第一部分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指南Р2Р审批流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分为四个阶段:项目选址阶段、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建设工程规划核实阶段。?信息管理:在全省统一的管理信息系统客户端完成建设项目城市规划一书三证管理核心数据备案,证书打印。Р3Р第一部分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指南Р4Р第一部分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指南—交通市政Р二、建设项目选址阶段Р11Р办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受理范围:第七条【受理范围】《云南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建设厅公告第9号)第六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实行分级核发管理。?本指南适用于由州、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和由县(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Р办理程序:建设项目选址阶段办理程序如下:Р6Р申请Р申请单位将规定的申请材料报行政审批部门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完整且符合要求的,行政审批部门规定工作日内办理接件手续。Р受理Р选址申请材料完备的,在规定工作日内下发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完备的,在1 个工作日内下发补充材料告知书;不符合受理范围和条件的,在1 个工作日内下发不予受理通知书;Р规划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申请材料完备,且项目拟选位置及选址意见书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由规划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同时进行合法性审查及社会风险评估,结合专家论证、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在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特殊项目上行政主管部门办公会或规委会审查;Р审批Р办理Р审批后,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规划条件并公告;作出不准予许可决定的,通知申请人领取不予许可决定书。Р二、建设项目选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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