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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浮锚杆设计施工有关问题的探讨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ppt  |  页数:70 |  大小:3797KB

文档介绍
注降水,没有采取降水措施或在抗浮结构未达到设计预定目标时就停止了降水,导致在施工期间产生地下室上浮破坏。? 目前在地下室采用抗浮锚杆的抗浮设计中,有下列两种不正确的方法:? 1)上部建筑结构荷重不满足整体抗浮要求,采用锚杆抗浮。其计算方法为:总的水浮力设计值/单根锚杆设计值=所需锚杆根数。具体做法:底板下(连柱底或砼墙下)满铺锚杆,水浮力全部由锚杆承担,即不考虑上部建筑自重,也不考虑地下室底板自重可抵抗水浮力的作用,保守且不合理。? 2)利用上部建筑结构自重和锚杆共同抗浮,其计算方法为:(总的水浮力设计值-底板及上部结构自重设计值)/单根锚杆设计值=所需锚杆根数。具体做法:将锚杆均匀分布在底板下(包括柱底或砼墙下),锚杆间距用底部面积除所需锚杆根数确定。Р抗浮设计和施工中存在的问题Р上述两种抗浮设计方法,都出现了传力途径不清晰的错误。从理论上讲,不管采用“压”还是“拉”的方法抵抗水浮力,水的浮力都是均匀作用在底板上的,而结构抗浮力作用(除底板自重外)都具有不均匀性,并不是在整个地下室底板区域均匀分布的,可能集中在一个点上(即柱、桩和锚杆)或一条线上(即墙、梁),因此,分析其传力途径尤为重要。? 如下图所示,由于与柱、墙相连的梁板一定范围内具有一定的刚度,水浮力可直接与上部结构自重平衡,而上部自重很难传递至远离梁、柱、桩、墙的区域。因此,上述第一种方法全部采用抗浮锚杆,上部结构自重为充分利用,造成浪费。第二种方法,减去上部建筑结构自重后的水浮力由锚杆平均承担,存在安全隐患,因为,中间纯底板区域的锚杆实际受力不会是减去上部自重的水浮力,上部建筑自重是集中在一个点(即柱)或一条线(即墙、梁)上的,一旦地下水达到抗浮设计水位,首先中间纯底板抵抗区域的锚杆破坏和失效,然后慢慢延伸至柱、墙、梁影响区域的锚杆,造成所有锚杆失效,最后底板隆起,梁板开裂破坏。Р抗浮设计和施工中存在的问题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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