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8 三、井场安全要求 3.2.5 井场布置应考虑当地季节风的风频、风向。 3.2.6 井场设备应根据地形条件和钻机类型合理布置,利于防爆和操作与管理。 3.2.7 井场、钻台、油罐区、机房、泵房、危险品仓库、净化系统、远程控制系统、电气设备等处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牌,并应悬挂牢固。在井场入口、井架上、钻台、循环系统等处设置风向标。井场安全通道应畅通。 3.2.8 石油钻井专用管材摆放在专用支架上,高度不得超过三层, 各层边缘用绳系牢或专用设施固定牢,排列整齐,支架稳固。 3.2.9 井场值班房、发电房、锅炉房、材料房、消防器材房等设施应摆放整齐,内外清洁。 3.2.10 井场应设置废料区,并将废料分类堆放。 3.2.11 地处海滩、河滩的井场,在洪汛、潮汛季节应修筑防洪防潮堤坝和采用其它相应预防措施。 2017-5-13 9 三、井场安全要求 3.2.12 安全间距的要求: a) 油气井井口距高压线及其他永久性设施应不小于 75m ;距民宅应不小于 100m ;距铁路,高速公路应不小于 200m ;距学校、医院及大型油库等人口密集、高危场所应不小于 500m 。 b) 一般油气井之间的井口间距不小于 5m;高压、高含硫油气井井口距其它井井口之间的距离大于本井所用钻机的钻台长度,且不小于 8m;丛式井组之间的井口距离不小于 20m 。 c) 值班房、发电房、库房、化验室等工作房及油罐区距井口不小于30m ,发电房与油罐区相距不小于 20m ,锅炉房在井口上风方向距井口不小于 50m 。 d) 钻井现场的生活区与井口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100m 。 e) 在草原、苇塘、林区钻井时,井场周围应有防火墙或隔离带, 隔离带宽度不小于 20m 。 2017-5-13 10 三、井场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