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检验。2.0.6 装修施工过程中,装修材料应远离火源,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二、基本规定2.0.7 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对各装修部位的施工过程作详细记录。记录表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2.0.8 建筑工程内部装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装修施工过程中,当确需变更防火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三、分部装修工程1、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3.0.3 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1 B1、B2级纺织织物;?2 现场对纺织织物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3.0.4 下列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1 现场阻燃处理后的纺织织物。每种取2 平方米,检验燃烧性能;?2 施工过程中受湿浸、燃烧性能可能受影响的纺织织物。每种取2 平方米,检验燃烧性能。三、分部装修工程2、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4.0.3 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1 B1级木质材料;?2 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4.0.4 下列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 1 现场阻燃处理后的木质材料。每种取4 m2,检验燃烧性能;?2 表面进行加工后的B1级木质材料。每种取4m2,检验燃烧性能。三、分部装修工程3、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5.0.3 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1 B1、B2级高分子合成材料;?2 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5.0.4 现场阻燃处理后的泡沫塑料应进行抽样检验,每种取0.1 立方米,检验燃烧性能三、分部装修工程4、 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6.0.3 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1 B1、B2级复合材料;?2 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6.0.4 现场阻燃处理后的复合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每种取4 平方米,检验燃烧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