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不到位幼儿园教师如果安全意识淡薄,事业心不强责任心差,做事马虎,对保护幼儿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同时又存在麻痹思想,那么就会造成事故的发生。如某幼儿园一位值中午班的教师,擅离岗位,使一名幼儿从床上摔下致死;再如江西省某幼儿园一间寝室因点燃的蚊香引燃被褥发生火灾, 致使 15 名幼儿死亡,火魔吞噬了鲜嫩的花朵,15 名幼小的生命就这样过早地无辜葬送了。(三)幼儿缺乏安全的环境作为幼儿园为孩子提供安全良好的有教育意义的环境,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幼儿园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但是目前由于幼儿园环境造成的悲剧数不胜数,这是由于幼儿园不注重安全物质环境的创设造成的, 如大型户外玩具年久失修、螺丝松动脱落;活动场地凹凸不平; 建筑物物品玩具或桌椅有锋利的棱角;电源插座过低、电线老化;消防设施不俱全;楼层护栏过低或间隔过宽;有的幼儿园将跷跷板安置在水泥地面上,孩子不慎摔下造成脑震荡等等,这些隐患不解决将会造成事故的发生。(四)家长缺乏安全教育意识,幼儿自我保护能力差 1、现在的独生子女,就如温室里的花朵,备受父辈祖辈的溺爱。由于家长的过度保护过分替代,没有给幼儿提供更多的锻炼机会, 使幼儿增加对成人的依赖性,缺乏自我保护的生理基础——健康的体质。尤其是目前很多父母只注重孩子的智力发展,往往忽视孩子的生活习惯和自我服务能力的培养,对于幼儿的危险行为和不良习惯姑息迁就,不严厉制止,而不良的生活行为习惯正是发生事故的隐患。 2、幼儿年龄小,正处于身心发展的阶段,缺乏生活经验和各种社会方面及自然方面的生活常识,他们头脑中没有“危险伤害”等这些概念;缺乏分辨安危的能力,更谈不上具有自我防护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差。然而又好奇好动好探索,在活动中对危险事物不能作出正确判断,不能预见行为后果,面临危险也不会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