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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数码照片工作要求解读及国网数码照片管理系统使用介绍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ppt  |  页数:71 |  大小:11394KB

文档介绍
过横幅、投影等展现)、标准工艺实体效果展示等,可不设标识牌, 在照片命名文件中说明即可 2、未明确设置在左下角或右下角照片采集范围以附表形式说明第十二条明确了三个项目部的照片采集范围一、文字说明部分文件内容旧规新规照片命名拍摄时间+拍摄主题+序号照片编码( 5 位) -拍摄时间( 6 位) -照片序号( 3 位) -拍摄主题数码照片文件夹设置一级文件夹命名有冲突。 25 号文为: ***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控制数码照片资料; 322 号文为××× 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数码照片资料 1、一级文件夹明确为: ×× 工程安全质量过程控制数码照片资料,三级、四级文件夹有所增加,相应的增加了照片采集数量 2、增加了:电缆线路工程照片管理 1、分为数码照片资料整管和移交、数码照片的应用与考核两个章节 2、 25 号文要求要求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完成照片整理,照片资料由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保存,可不随工程档案移交; 322 号文要求要求工程竣工后两周内完成照片整理,由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保存 1、整合为第五章:数码照片管理与考核 2、明确将整理好的数码照片随竣工档案一起移交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归档一、业主项目部安全数码照片采集要点新规:对安委会检查每次留存的照片没有提出具体数量要求,可视检查的问题多少合理留存全部的问题照片和整改闭环照片(可与整改通知单及回复单内容照片全部对应) 1、原〔 2007 〕25号文规定了的每次检查留存照片 4-8 张的硬性规定,只能让现场检查照片生搬硬凑,或补拍。一、业主项目部安全数码照片采集要点 2、新规新增安全检查、风险控制、应急演练数码照片及采集的要求,原〔 2007 〕25 号文:工程重要工程协调会、竣工验收检查验收活动留存数码照片要求全部取消。一、业主项目部安全数码照片采集要点 3、新规此处删除了“本工程重要工程协调会”,归档至质量管理-日常质量管理-重要会议-其他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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