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本章导读(一)从合同价格约定到合同价款调整一、合同价款的形成与实现初始的合同价格合同履行过程中,缔约双方无法预见所有的风险,例如物价波动、施工条件变化、不可抗力、设计变更等,打破原有的平衡发包商权利、责任、利益发包商权利、责任、利益承包商权利、责任、利益承包商权利、责任、利益合同价格约定与合同价款调整第一节概述第一节概述(二)从合同价款调整到合同价款实现合同价款的实现过程(一)《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369号文)的规定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的方式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结算(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一)从合同价格约定到合同价款调整三、合同价款支付的内容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的内容1.预付款的定义(一)工程预付款定义与性质第二节工程预付款第二节工程预付款一、工程预付款的额度2. 工程预付款的性质预付款相当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一笔无息贷款,是用于帮助承包人改善现金流的。 此外,为了规避未来物价上涨引起的风险,开工前,承包人采用预付款购置用于合同工程的材料、施工设备等,还可以发挥抵御通货膨胀的作用。(1)预付款为主合同给付的一部分,当事人关于预付款的约定,具有诺成性,不以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2)预付款为价款的先付,在性质上仍属清偿;(3)预付款无双向或单向担保的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而致合同解除时,预付款应当返还。各方的违约责任通过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来定,如果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一般不承担违约责任。`工程预付款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