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仲勋同志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二书记,西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代主席。 1952 年习仲勋同志调任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 1953 年政务院秘书长。 1956 年9 月,在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 1959 年4月任国务院副总理兼秘书长,负责国务院常务工作。 1978 年出任中共广东省委第二书记、第一书记,广东省省长,广州军区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被增选为中央委员。 1980 年9月,习仲勋同志被补选为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后又兼任法制委员会主任。 1982 年9月,在党的十二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负责中央书记处的日常工作。 1988 年4月,习仲勋同志当选为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兼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1993 年3月,习仲勋同志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后,仍一直关心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2002 年5月 24 日在北京逝世,享年 89 岁。“习仲勋同志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和新中国诞生,为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顽强奋斗,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历史功勋。他的光辉业绩和卓越贡献,深深铭记在我们心中。他的革命精神和崇高品格,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和怀念。”。——李建国“严格的党性是阶级斗争高度发展的伴随现象和产物。反过来说, 为了进行公开而广泛的阶级斗争, 必须发展严格的党性。因此,觉悟的无产阶级的政党——社会民主党, 完全应该随时同非党性做斗争,坚持不懈地为建立一个原则坚定的、紧密团结的社会主义工人政党而努力。”“党性是高度发展的阶级对立的结果和政治表现。”——列宁 9二、实事求是、敢于担当的精神三、保持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一、坚定的理想信念和组织纪律性四、高尚的道德品质一、坚定的理想信念和组织纪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