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问题的意见》:商业贿赂中的财物,包括(1)金钱和实物; (2)可以用金钱计算数额的财产性利益,如提供房屋装修、含有金额的会员卡、代币卡(券)、旅游费用等。?现实生活中商业贿赂主要表现为: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 (5)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 (6)给予或收受回扣; (7)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8)通过赌博,以及假借促销费、宣传费、广告费、培训费、顾问费、咨询费、技术服务费、科研费、临床费等名义给予、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以提供、获取交易、服务机会、优惠条件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商业贿赂?与相似行为的界限(一) 折扣与商业贿赂的界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折扣, 即商品购销中的让利,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以明示并如实入帐的方式给予对方的价格优惠,包括支付价款时对价款总额按一定比例即时予以扣除和支付价款总额后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退还两种形式。回扣, 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商业活动中,可以以明示并如实入帐的方式给予对方折扣,给予、接受折扣必须如实入帐。帐外暗中给予、收受回扣的,属于商业贿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帐外暗中, 是指未在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帐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帐、转入其他财务帐或者做假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