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点在于: 一:是初始投入不大,因而门槛不高,山区容易启动并进而形成全面联动态势,切合贵州山区实情,符合生态农业作为一种社会投资,它的长期总回报必须大于总成本的原则; 二:是从村到人,以村为实施单元,依据各地不同的土地、资源及环境类型,依托多年来取得的生态农业科技成果,对农业先进适用技术配套集成,与当地的社会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相整合,使生态村建设具有喀斯特山区技术特色和较好的区域适应性,实现生态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双赢,符合生态农业必须令生态环境更适于人民居住的原则。第四节“一池带四小”的农村——庭院经济模式(一) 农村庭院经济:是指把农村庭院从生活型、居住型变为生产型、经济型,充分利用庭院内的各种条件进行商品生产,获得较高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经济活动。一、综合利用模式:根据生物营养供求关系组成的“食物链”和沼气池及农副产品加工的“加工链”,做到种、养、沼气、加工紧密结合,实现物质综合利用,多级利用。二、循环利用模式:农作物(秸秆)还田和家畜粪便肥田时,只能被利用一次,利用率很低,大部分营养物质不能被作物吸收而浪费。当农作物秸秆利用的食物链加长后,通过家畜“过腹”提供畜产品(肉类),畜禽粪便经菌类(甲烷菌)分解产生沼气,可用来点灯、做饭,沼气能解决农户的基本生活用能,为农户节约煤、薪柴,增加收入。沼渣用作肥料以增加农作物(粮食)产量,农户增产增收。沼液可以用来喷洒蔬菜、浸种、喂猪等,使资源循环利用, 沼气实现增值。庭院经济实现高效化。三、自净利用模式:利用生物的净化功能(如绿色植物的吸污功能)净化空气及调节小气候,美化环境。同时利用生物的分解功能(如甲烷菌分解粪便产生沼气)节能增收,保护生态环境。四、补加利用模式:在利用沼气发展农村庭院经济中,大量的猪、羊、鱼和沼气都形成产品,如鱼、肉卖出,为了维持高效良性循环和生态平衡就应引进新的猪崽、羊崽、小鱼苗等补充物质和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