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我最喜欢书中的一只住在乡下的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遇到了小主人玛利欧,还与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结成了深厚的友谊。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获得成功的柴斯特却思念起乡下那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这本书和书里的主人公都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亨利猫的憨,还有塔克老鼠的忠诚,都深深的映在我的脑海,也引起了我的思考,如果没有它们,它会成名吗?如果没有朋友的帮助,它可能就是一只平凡的蟋蟀了。因为友谊。就如普希金说:朋友啊!我们的友谊是美丽的!它就像灵魂一样不可割离和永恒,它自由、豪放而坚定,它在缪斯的荫护下结成一体。正因为这样,使我才明白了这本书的真正意义! ?塔克: 它是一只有趣的小老鼠,他常常带着可笑又可爱的笑容,它就住在美国纽约市时代广场地铁站一个废弃的排水管中,家里乱糟糟的,全都是一些零钱,废纸,柴斯特和亨利猫都是它的朋友,塔克的性格十分开朗,也很容易激动。它曾经在柴斯特出名时做过它的经纪人,甚至用自己一生的积蓄, [刚才提到的那些捡到的零钱],换回了柴斯特的自由。 柴斯特: 它是一只特别有音乐天分的蟋蟀,甚至可以说是个音乐天才。从前它居住在康涅狄格州,一次偶然事件,使它来到了纽约,从此便被一个叫做玛利欧的小男孩当作宠物收留了,住在美国纽约市时代广场地铁站,白利尼家的报摊里,曾经因为自己的音乐天分,让白利尼一家人兴奋了好几天。 亨利: 它是一只可爱的猫咪,同样在美国纽约的那个废弃的下水道居住,它遇事不易慌张,做事十分稳重,看起来就像一个绅士,它和塔克,柴斯特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它和塔克曾经一起想办法帮柴斯特解围, [虽然没有成功,但也是一片心意呀!]还邀请柴斯特到它们家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