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骆莲 MARRIAGE FOR LOVE 考考你: 自古以来,男人都说女人是祸水, 那为何男人还要娶女人呢? 同志们活跃一点呗,答对了有棒棒糖哦!!! LOYALTY FOR LOVE LOVE 军人结婚应具备的条件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 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 军队院校生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幸好我们不是义务兵,偷笑中、、、) 军人结婚应具备的条件晚婚年龄的特别规定。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男军人 25 周岁、女军人 23 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其具体鼓励措施是: 双方晚婚的,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 3 天婚假外,各另增加晚婚假 7天。在奖励假期间, 工资照发。增加假期工资照发,心动否? 程序要件 1、军人应当向单位提供恋爱报告,单位对恋爱对象负责政治审查。 2、军人应当在结婚前一个月向单位提交申请,单位负责审查。 3、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供的证明: 一是《军官证》《士兵证》或《文职干部证》; 二是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登记机关有以下几处: 一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二是非现役军人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法律条文《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