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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取样原则介绍 PPT课件

上传者:相惜 |  格式:ppt  |  页数:1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检定用供试品?药材总包件在 100 件以下的,取样 5件; ? 100 ~ 1000 件,按 5% 取样。超过 1000 件,超过部分按 1% 取样,不足 5件的逐件取样。?贵重药材,不论包件多少均逐件取样。?对破碎的、粉末状的或大小在 1cm 以下的药材,可以用采样器(探子)抽取供试品,每一包件至少在不同部位抽取 2~3份供试品,包件少的抽取总量应不少于实验用量的 3倍; ?包件多的,每一包件的取样量一般按下列规定:一般药材 100 ~ 500g ;粉末状药材 25g ;贵重药材 5~ 10g ;个体大的药材,根据实际情况抽取代表性的供试品。如药材的个体较大时,可在包件不同部位(包件大的应从 10cm 以下的深处)分别抽取。?麻袋、布袋、塑料袋包装物取样:按规定取样件数将堆放不同部位的包装袋,开启包装袋后,取上、中、下三个部位的样品放入干净的塑料布上。将所取样品混合均匀后(若药材个体较大可经一定处理后再混合), 用四分法缩减样品到规定取样量时,装入容器内送检。?易吸湿样品应及时取样,分装,送检。所取样品应密闭,以防吸潮。?液体物料取样?槽车、罐内取样:如有搅拌装置,应先开动搅拌装置,使样品搅拌均匀后再取样。如无搅拌装置时,应取上、中、下三部位样品,装入具塞瓶内, 混合均匀后再送检。?玻璃瓶包装取样: ?大包装取样按取样件数开启瓶盖,用取样管搅拌均匀后,取中部样品放于瓶内,混合均匀后送检。?小包装取样同固体瓶装和小袋包装物的取样。?易挥发物应及时取样,送检,所取样品应密闭,以防样品挥发。?取样结束后,取样人员将被取样包件封口并填写取样证贴于被取样包件上;填写取样记录并将样品存放与指定地点。中间品、半成品、成品取样标准操作 SOP ?目的:建立中间品、半成品、成品取样标准操作程序,使取到的样品更具有代表性,确保取样标准化。?范围:所有中间品、半成品、成品(包括成品留样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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