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最新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ppt  |  页数:28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抗-HBs ≥ 10mIU/ml 者,可不进行特殊处理。如未接种过乙肝疫苗或接种过乙肝疫苗,但抗-HBs ﹤ 10mIU/ml 或抗- HBs 水平不详,应立即注射 HBIG200-400IU ,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 1 针乙肝疫苗( 20ug) ,于 1个月和 6个月分别接种第 2针和第 3针(各 20ug) ,并在 3、6、 12 个月内接受乙肝病毒复查,在注射 3针乙肝疫苗后检查无产生乙型肝炎表面抗体,则应继续接种 3针乙肝疫苗, 1-2 个月后检测抗-HBs ,如仍无应答,可接种 1针 60ug 重组酵母乙型肝炎疫苗。 3. 婴幼儿在臀前部外侧肌肉内注射,儿童和成人在三角肌中部肌肉注射。二、从业人员卫生及管理要求 1.上岗前需接受岗前培训,能熟练掌握洗涤、消毒技能;了解洗涤和烘干等相关设备、设施及消毒隔离基础知识,常用消毒剂使用方法。 2.应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帽、口罩、手套,必要时穿隔离衣。 3.各区域人员应相对固定。 4.污染区工作人员在进行用后医用织物分拣和装机洗涤过程中,应遵循“标准预防”原则,穿戴工作服、帽、口罩、手套、防水围裙和胶鞋, 必要时穿隔离衣,并按要求加强洗手消毒。 5.在进行洗涤后医用织物烘干、熨烫、折叠、运送等过程中,应穿工作服、工作鞋,并保持手清洁卫生,防止二次污染。 6.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至少两年一次),患有痢疾、伤寒、肺结核、各类肠道传染病及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从业人员在患病期间不应参与直接与医用织物接触的工作。三、洗涤消毒后医用织物的卫生要求 1. 感官指标洗涤后的医用织物外观整洁,干燥,无污渍,无异味,无异物,无破损。 2. 微生物指标注:化脓性致病菌包括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铜绿假单胞菌;婴儿用医用织物还应进行沙门氏菌属检测。不得检出化脓性致病菌不得检出大肠菌群≤ 200 细菌总数 cfu/100cm2 指标项目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