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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值守课件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ppt  |  页数:20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负责人或指定专人与区政府总值班室保持密切联络,及时报告有关情况。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披露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市的有关规定。 6、突发事件处理完毕,事发地乡镇和主管部门应按要求及时向上级应急值守机关报告综合情况,包括事件简况、事故损失、处置经过、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情况及教训等内容,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签或认可后上报。同时,将值班报告、值班专报、领导批示及处理情况报告、续报等资料整理归档保存备查。六、应急处置 1、突发事件处置坚持“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与部门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处理的原则,由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2、各乡镇为本地区突发事件的第一响应责任单位。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涉及的乡镇、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及工作组必须及时赶到现场,,组织力量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发展和扩大,并迅速向县政府应急值守部门报告。同时启动本级相应应急预案,按照预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同配合,组织人力物力进行处置直至处置完毕。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县政府应急管理机关根据研判突发事件类别和级别,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通知相应指挥部牵头处置,或报请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传达并跟踪落实县领导指示,随时掌握事态进展,及时反馈处置情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服从县委、县政府的统一指挥及县领导的工作指令,服从县政府应急办及相关指挥部的调度。发生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决策工作。总指挥由到达现场的最高行政负责人担任,并根据突发事件特点和现场处置工作要求成立若干工作组,具体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发展态势,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一步研判、确定事件级别,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在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请求上级政府调集专业救援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增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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