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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养老 PPT课件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ppt  |  页数:44 |  大小: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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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级8个。尔后,依据考核结果,分别予以表彰资励或辅导整改。(四)开展失智症老人多元服务试点鉴于近年来失智症患者(老年痴呆症)日益增多,问题凸现,为寻求切合实际的服务模式,台自2007年1月1日起,推出为期3年的“失智症老人机构专区照料和专业看护所建设试验计划”,鼓励民间组织参与,开展专门课题训练和专业研讨,试办失智症老人照料专门机构(专区)。到2008年底,已先后有中华文化社会福利基金会和基督教、天主教组织投入试验工作。在试验期满后,有关部门将对工作成效、服务成本、补助标准等进行评估,为出台相关政策作准备。(五)强化以独居老人关爱为重点的老年人保护工作台湾《老人福利法》于1997年增设老人保护专章,2007年修订时又增加了相关公务人员应履行通报责任的规定,并要求市、县政府在保护老人权益方面应整合警政、卫生、社政、民政及民间力量,定期召开专题联席会议,强化保护网络。同时,采取了以下措施:1、设立专门窗口,整合资源。各市、县均开设了“老人保护”专门服务窗口,及时掌握相关资讯和服务资源,落实老年人安养服务。2、加强独居老人关爱工作。经评估确认,2008年度登记在册,重点关怀的独居老人共有48664人,其中中低收入者12853人,菜民6489人,一般户老人29322人。对这部分老人除政府部门提供相应的生活照料服务、紧急救援连线外,发挥民间组织作用,开展个性化的关怀服务。3、提供紧急救援服务。台湾独居老人安全网的建设,目前主要通过医疗系统的生命救援连线、消防或警察系统的警民连线与呼救警铃、民间团体承办等三种方式进行。2008年度接受紧急救援服务的独居老人共有5000余人,36万多人次。此外,2008年,借助各种社会志愿组织的力量,对独居老人进行电话问候68.8万人次,登门慰问77.1万人次,陪同就医3.96万人次。4、开展失踪老人追寻工作。2000年起,台湾采取行政部门与民间团体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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