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按宪法是否具有统一书面文字形式为标准,)按宪法是否具有统一书面文字形式为标准,可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可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22)宪法)宪法的修改是否必须遵循特定的程序为标准,可分为的修改是否必须遵循特定的程序为标准,可分为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33)按制定宪法的主体不)按制定宪法的主体不同为标准,分为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同为标准,分为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2.2.宪法的实质分类宪法的实质分类马克思主义宪法学者运用阶级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宪法学者运用阶级分析的分法对宪法所作的科学分类,即以宪法的分法对宪法所作的科学分类,即以宪法的阶级本质为标准,将世界各国的宪法分为阶级本质为标准,将世界各国的宪法分为主义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两大类。主义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两大类。第二节第二节宪法规范的特点宪法规范的特点一、宪法规范的含义一、宪法规范的含义法规范或称宪法规则,是法律规范的一种,它法规范或称宪法规则,是法律规范的一种,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确认的用以调整国家生活中基本是指由国家制定或确认的用以调整国家生活中基本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三层意思:三层意思:(1)(1)既然由同家制定或确认,那既然由同家制定或确认,那就能以国家的强制力保证施行;就能以国家的强制力保证施行;(2)(2)所谓基本社所谓基本社会关系则是指国家生活中涉及社会制度、国家制会关系则是指国家生活中涉及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基本度的基本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社会关系;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社会关系;(3)(3)作为行为规作为行为规则,它既然明确指示人们应当怎样做或者不能怎则,它既然明确指示人们应当怎样做或者不能怎样做,那么宪法主体便负有服从和遵守的义务。样做,那么宪法主体便负有服从和遵守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