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数据库的建立和书目数据处理提供参考或依据。?格式对专著、连续出版物、测绘资料、乐谱、声像等类的机读形式的书目记录,规定了字段标识符指示符和子字段代码,以及书目记录的内容标识在各种载体上的逻辑的和物理的格式。?1.2关于格式内容扩充的说明?格式结构将保持稳定,今后机读格式的变化仅限于追加有限的字段、子字段和代码,为了使我国的机读目录在国际范围内具有良好的可交换性,编制格式的主要依据是国际图联的UNIMARC以及我国出版物的一些特殊情况和规则的新变化。?1.3定义?检索点:用于检索书目记录的名称,词语和代码。?数据元素:被明确标识的最小信息单元。在可变长字段中,数据元素构成子字段,用子字段标识符标识。?字段:由字段标识符标识的被定义的特定字符串,可包含一个或多个子字段。?字段分隔符:位于每一个可变长字段末尾的控制符,用来区分每一个相邻的字段。此外,还用于地址目次区的末尾。?定长子字段:长度固定的子字段。它可包含一个或多个数据元素。可用于定长字段,如100字段中的$a子字段。也可用于变长字段,如200字段的$z子字段。?层次等级:分配给主书目实体的一个数值。该数值标识主实体在一个预先确定的层次等级结构中所处的位置。如多卷集各卷的目录描述和多卷集整体的目录描述,可看作是一个属于另一个的两个不同层次等级。层次等级仅仅在整体及其各独立部分均已生成书目记录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子字段:字段内所定义的数据单位。?变长字段:长度可变的字段。可包含一个或多个数据元素或子字段。其长度包括文字数据,字段指示符,子字段标识符及字段分割符。2.格式结构?2.1结构?它对每一个用于交换的书目记录规定了必须遵循的标准记录结构。其标准构成为:?记录头标:位于一条机读记录的开端,记载了该记录的有关参数。记录头标区是为计算机处理一条记录提供必不可少的基本参数。它由24个字符构成。其中很多元素由计算机自动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