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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吨 年非离子表面活性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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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Р (2)水环境质量Р 区域内的地表水体黄姑塘卫六路处水质中 BOD5、CODcr、石油类、NH3-H、Р总氮、总磷等各评价因子浓度劣于 IV 类水质。区域内的地表水体均受到污染,Р达不到相应的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要求。Р (3)声环境质量Р 项目选址所在地区域环境噪声昼间为 52.0~55.5dB(A),夜间为Р46.2~48.6dB(A),昼间、夜间环境噪声监测结果均达《声环境质量标准》Р(GB3096-2008)3 类区标准。环境噪声现状监测表明,项目选址区域的声环境Р质量良好。Р (4)地下水环境质量Р 根据监测结果,除了总石油烃没有相应的地下水质量标准外,各监测点位Р地下水中 pH 值、挥发酚、硝酸盐氮和亚硝酸盐氮、以及高锰酸盐指数浓度均Р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V 类标准要求;有一个点位总硬Р度以及氨氮浓度均超过 IV 类地下水水质要求。Р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Р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Р 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为以上海邦高化学有限公司加成车间为中心,半径为Р4000m 范围以内的区域,见图 2。Р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Р 项目外排废水不直排地表水,而是送入上海金山二工区污水处理厂处理Р后,排入杭州湾。因此,本评价不进行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仅进行污水纳管Р符合性分析。Р 简本 6Р上海邦高化学有限公司年产六万吨非离子表面活性剂项目Р (3)噪声评价范围Р 以项目厂界外 1m 处的范围内为噪声评价范围。Р (4)环境风险影响评价Р 风险评价范围为以罐区 1 为中心,半径为 5000m 距离的范围,见图 2。Р (5)地下水环境评价范围Р 本项目位于上海市金山工业区第二园区,厂界四周也均为工业用地或预留Р工业用地,因此评价范围确定为项目厂区占地范围内。Р Р 图 2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Р Р 简本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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