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递交招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招标结果如何,院方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Р四、现场踏勘:投标方自行对服务项目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招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投标方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Р五、投标文件的编制Р(一)投标文件的组成Р1.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企业代码、税务登记证、保安经营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Р2.公司简介及近年业绩报告;Р3.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应急预案;Р4.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认同程度声明;Р5.对本项目的经营管理目标;Р6.报价单Р7.成交后服务计划措施及承诺。Р(二)投标文件份数、签署、密封及标记Р1.投标文件均需打印,字迹清晰、易于辨认,并装订整齐、成册;Р2.正本1份,副本4份;Р3.招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统一密封在一个包装袋内,封口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投标书封面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开封截止时间,Р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名及日期。Р六、开标会议Р(一)院方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开标前一天电话通知开标时间和地点,并邀请所有投标方代表参加开标会议。Р(二)定标及中标通知Р1.符合参加招标会议的投标方,依据密封的投标书,现场综合报价;Р2.投标方向评标小组进行竞争性报价(提报可下浮的比率)和对院方其他承诺;Р3.评标小组组长综合评标成员意见后,提出拟中标单位建议,报院方审批后确定中标单位并及时书面通知中标单位,未中标单位不另行通知。同时中标结果将公布在柳州市人民医院内网和外网。Р七、废标条款Р1.投标书未按要求进行编制,或未按要求包装密封; Р2.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承诺或无实质性服务质量要求的;Р3.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中的条款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或对本次招标范围、工作质量标准等有重大改变;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能响应的;Р4.投标文件字迹模糊,致关键内容辨认不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