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及高处作业吊篮运动部分与建筑物或建筑物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最小允Р许距离。Р 2Р3 基本规定Р3.0.1 被检测的建筑起重机械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备案证书。建筑起重机械有下列情况Р之一的严禁检测: Р 1 国家及我省明令淘汰的产品; Р 2 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产品; Р 3 经评估不合格的产品; Р 4 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Р3.0.2 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质量检测和定期检测的检测机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Р 1 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检测资质证书和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Р发的计量资质认证证书。Р 2 已制定、实施包括检测程序和检测流程图在内的检测实施细则,并对检测过程进行严格控制。Р3.0.3 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质量检测和定期检测的检测人员、设备及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Р 1 检测人员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检测资格证书,并在证书许可范围Р内从事检测活动。Р 2 配备的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相应检测工具及其精度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 的有关规定,纳Р入计量检定范围的,应依法检定合格,并在检定有效期内。Р 3 检测现场环境及设施应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Р3.0.4 检测前检测机构应与检测委托单位签订委托检测合同(协议)。检测委托单位应安排相关专业Р人员到现场配合检测。Р3.0.5 检测机构应在安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依照本规程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及检测结论Р负责。Р3.0.6 现场检测时,应由两名及以上具有相应检测资格的检测人员进行检测。Р3.0.7 检测人员应配戴检测作业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对于现场不具备检测条件或检测中发现可能Р对检测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有损害的,应立即停止检测,并书面告知检测委托单位。Р3.0.8 对检测结果有争议时,应委托争议双方共同认可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重新检测。Р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