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签署书面终止协议。10.4因乙方与任何第三方之间存在争议,甲方认为其合法权益可能受到影响时,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协议。10.5本协议规定一方具有单方解除权的,该方行使单方解除权且双方履行完协议解除的善后义务以后,本协议终止。十一、不可抗力11.1协议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协议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协议的期限,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1.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方式通知对方,并于七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十二、争议的解决12.1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12.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则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予以裁决。12.3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协议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12.4本协议终止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9/11十三、协议的生效及其他13.1本协议的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或者增加相关附件,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13.2本协议和本协议附件同时生效,本协议附件包括:及甲方制定的、规范双方合作的所有规则,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在本协议下的签章视为已阅读并明确理解附件内容,且同意上述条款。13.3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本协议项下一方对另一方的所有通知,均须到达该方的下列地址方视为有效:甲方乙方联系地址:联系地址:邮编:邮编:电话:4001061106电话:联系人:联系人:邮箱:hezuo@邮箱:13.4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五份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协议自双方盖章后生效。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