蔓延和结构损坏”。此外,在“7.2 用于危险货物的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之后,新增“7.32016 年 1 月 1日及以后建造的设计用于在露天甲板或其上方载运集装箱的船舶的防火”,提出设计在露天甲板或其上方载运 5 层或 5 层以上集装箱的船舶,除水雾枪(watermistlance)外,还应配备移动式消防水炮(mobilewatermonitor)的附加要求。第 II-2/13 条“脱险通道”中,提出对机器处所的附加脱险通道的强制性要求。在“4.1.4 机器控制室的脱险通道”之后,新增“4.1.5 斜梯和梯道”和“4.1.6 机器处所内主工作间的脱险通道”;此外,在“4.2.3A 类以外机器处所的脱险通道”之后,新增了“4.2.4 斜梯和梯道”、“4.2.5A 类机器处所内机器控制室的脱险通道”和“4.2.6A 类机器处所内主工作间的脱险通道”。要求对于 2016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建造的船舶,所有斜梯和梯道应采用钢质材料,其开口指向机器处所,其底面采用钢质护板,以防止下方的高温和火焰危及脱险人员。机器处所内的主工作间(mainworkshopwithinamachineryspace)应设有 2 条脱险通道。其中至少有 1 条应提供连续防火遮蔽至机器处所外的安全位置。第 II-2/16 条“操作”中,在“3.2 液货舱驱气和/ 或除气程序”之后,新增“3.3 惰性气体系统的操作”(operationofinertgassystem),以确保安全。在第 II-2/20 条“车辆处所、特种处所和滚装处所的保护”之后,新增第 II-2/20-1 条“载运储罐内备有自用压缩氢气或天然气的机动车辆作为货物的车辆运输船的要求”(pressedhydrogenornaturalgasintheirtanksfortheirownpropulsionascargo),适用于 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