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了修改,标准的结构也进一步调整,对一些试验方法有了更详细的阐述。例如在环境条件的正常环境条件基础上增加了扩展环境条件;防电击部分中重新定义了安全电压限值,并补充了潮湿场所的限值;在防火要求中新引入了限能电路的概念,并给出了判定数据;对应于防液体危险,标准新增了液体压力试验的程序等等。为了使用方便,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a)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b)略去IEC61010-1:2001的前言和“附录H(资料性附录)定义索引”的内容;c)对于IEC61010-1:2001引用的其他国际标准中有被等同或修改采用作为我国标准的,本部分用引用我国的这些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代替对应的国际标准,其余未有等同或修改采用为我国标准的国际标准,在本部分中均被直接引用(见本部分的第2章)。d)对原文中个别编辑性错误进行了修正。本部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并废止GB4793.1-1995。本部分的附录A、B、C、D、E、F为规范性附录。本部分的附录G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提出。本部分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CESI)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CESI)。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贾真、郭建宇、肖向荣。GB4793.1-1995首次发布时间为1995年12月29日。VIIPDFcreatedwithpdfFactoryProtrialversion93.1-2007/IEC61010-1:2001引言GB4793的第1部分规定了对其适用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均能普遍适用的通用安全要求。对于特定类型的设备,这些普遍适用的通用安全要求要用GB4793的其他部分的一条或一条以上的特殊要求来补充或修改。GB4793的其他部分的特殊要求必须结合第1部分的通用要求一起阅读。VIIIPDFcreatedwithpdfFactoryProtrial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