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Р跨学科专家组成,指导小组成员由导师提名,报培养单位和Р研究生院备案。指导小组成员2-5人,应由教授、副教授(或Р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组成。Р 5.培养计划Р 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本学科硕士、Р博士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研究生的特点和科研、论文Р工作的需要,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明确研究方向,Р并对课程学习、文献阅读、选题和开题报告、学术研究、学Р位论文等项要求按照半年一个阶段做出具体安排。培养计划Р应在入学3个月内完成。Р 培养计划经研究生与导师协商,学院审查签字同意,一Р式3份,研究生本人、导师、培养单位各持1份。Р 导师和培养单位每学期检查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未能Р按期完成计划的,应推迟毕业。Р 6.学术研究和学位论文Р 硕博连读生在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期间,必须Р结合导师的科研工作,确定论文选题,按照培养计划要求,Р进行文献阅读综述报告、论文选题报告、开题报告和论文进Р展报告,在此基础上完成学位论文,并按有关规定要求发表Р学术论文、申请专利、申报奖励等。Р Р 第五条博连读生学籍管理及待遇Р 1. 一类硕博连读生未能通过中期考核,可转入硕士阶段Р学习。硕博连读生原则上不能申请硕士学位;因特殊情况(如Р国家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需要申请硕士学位的,经本人Р申请、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审批同意,按相关文件办理。Р 2. 一类硕博连读生硕士入学第一年享受硕士生助学金Р和奖学金,第二年开始享受博士生助学金和奖学金;二类硕Р博连读生进入博士学习阶段后,享受博士生助学金和奖学Р金; Р 3. 硕博连读生在校学习超过5年者,超出期限的学习、Р生活费用由导师或研究生本人负责。Р 第六条本规定从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文件同时废Р止,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Р主题词:硕博连读生选拔培养Р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院 2014 年 7 月 2 日Р 共计 3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