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的具有文物古迹价值的近、当代工Р 业建筑遗存及设备、产品等。工业化是我国历史的重要阶段,工业遗产是这一历史阶段Р 的见证。一些工业遗产是周围区域具有标志性的建(构)筑物。工业遗产对当地社会、Р 文化发展可能产生重要的影响,是地方富有特色的文化载体。工业遗产的建筑、景观环境、Р 重要设备及产品是文物古迹的组成部分。Р 许多文物古迹类型,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文化景观与传统生产、生活方式、Р 信仰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 它们呈现出“活态”的特征。那些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Р 文物古迹价值的重要载体, 在对文物古迹进行保护的同时也必须考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Р 保护。文物古迹所在社区的参与,是这类文物古迹保护的基础。Р 第2条Р 准则的宗旨是对文物古迹实施有效保护。保护是指为保存文物古迹及其环Р 境和其他相关要素进行的全部活动。保护的目的是通过技术和管理措施真实、Р 完整地保存其历史信息及其价值。Р 阐 释:Р 保护文物古迹的目的在于保存人类历史发展的实物见证,保存人类创造性活动和文Р 化成就的遗迹,继承和弘扬优秀文化。Р 有效保护是指为消除或抑制各种危害文物古迹本体及其环境安全的因素所采取的技Р 术和管理措施。Р 文物古迹的环境既包括体现文物古迹价值的自然环境,也包括相关的人文环境。Р 相关要素包括附属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业科技遗产的设备、仪器等。Р 第3条Р 文物古迹的价值包括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以及社会价值和文Р 化价值。Р 社会价值包含了记忆、情感、教育等内容,文化价值包含了文化多样性、Р 文化传统的延续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要素等相关内容。文化景观、文化线路、遗Р 产运河等文物古迹还可能涉及相关自然要素的价值。Р 阐 释:Р 历史价值是指文物古迹作为历史见证的价值;Р 艺术价值是指文物古迹作为人类艺术创作、审美趣味、特定时代的典型风格的实物Р 见证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