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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实施指南-武汉地区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pdf  |  页数:62 |  大小:2591KB

文档介绍
但表 3.5.2 中有“展览Р建筑(包括博物馆)”,所以认为高层建筑的博物馆的火灾延续时间应参照表 3.6.2 中Р的“展览楼”,而多层建筑的博物馆应参照表 3.6.2 中的“其他公共建筑”。Р 【解读 2】本条也是消防性能化设计的主要依据。Р Р 3.2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Р Р3.2.2 城镇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Р量经计算确定。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 3.2.2 的规Р定。Р 【解读】本规范 3.1.1 条第 1 款是 1.5 万人,而表 3.2.2 是 2.5 万人,看似有歧义。Р其实本规范第 3.1.1 条第 1 款仅适用于工业厂区;而第 3.2.2 条及表 3.2.2 是针对市政的Р条款,只在做城市规划时才用到。Р Р 3.3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Р Р3.3.2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 3.3.2 的规定。Р 【解读 1】(1)地下建筑概念:没有上部建筑的建筑物才叫地下建筑。但当建筑Р物的地下室除了汽车库和设备房外,还有商业等其他功能时,还应按本规范的“地下建Р筑”确定地下室的室内外消防设计流量。Р (2)原则上,建筑体积应按地上、地下的总体积之和计算。具体而言,地上地下Р设置独立出口的,应分开计算地上地下的建筑物体积;地上地下设置共用出口的,应Р合并计算地上地下的建筑物体积。Р (3)原则上,多功能的地下室应根据不同的功能按不同的规范设计。具体而言,Р车库按现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 设计;其他建筑按本Р规范执行。Р 【解读 2】住宅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与体积无关,均为 15L/s。如住宅带地下车Р库,地下车库按现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 取设计流量,Р然后取二者中的大值作为建筑物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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