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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电站并网安全性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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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要求;光伏电站接地网接地电阻应合格,接地Р电阻应按规定周期进行测试,图纸资料应齐全。Р2.7、光伏电站或电网异常、故障时为保护设备和人身安全,应具有相应继电保护功能,保护电网和光伏设备的安全Р运行,确保维护人员和公众人身安全。光伏电站的保护应符合可靠性、选择性、灵活性和速动性的要求。Р2.8、光伏电站的过流与短路保护、防孤岛能力、逆功率保护、恢复并网等应满足国家电网规定的要求。Р2.9、光伏电站的二次用直流系统的设计配置及蓄电池的放电容量应符合相关规程的技术要求。Р2.10、光伏电站的电能质量应满足规程要求,电压谐波和波形畸变、电压偏差、电压波动和闪变、电压不平衡度、Р直流分量在规定的范围内。Р2.11、光伏电站的安全自动装置应按规定配置齐全。Р2.12、光伏电站应具备下列资料,并按要求向调度机构报送: Р 6Р光伏逆变系统及输出系统的主要设备主要技术规范、技术参数;涉网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图纸、说明书、Р调试报告;调度自动化设备技术说明书、技术参数以及设备验收报告;运动信息(包括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变Р比及遥测满刻度值)相关技术资料;电气一次系统图、现场运行规程。Р2.13、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保障电力监控系统Р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Р2.14、光伏电站至电网调度机构具备独立路由的可靠通信通道。Р2.15、光伏电站应当在并网运行 6 个月内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测试单位进行本光伏电站运行特征测试,并向电网企Р业提供运行特征测试报告,测试内容应满足国家电网规定的要求。(或已签订测试协议) Р Р三、光伏电站并网运行安全性评价查评项目Р“查评项目”按专业分为 3.1 安全生产管理、3.2 电气一次、3.3 电气二次、3.4 电气二次(调度)共计四个专业。Р(详见查评表) Р Р 2010 年 5 月 5 日Р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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