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安全专家队伍,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技术机构和专家,积极主动地做好公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的科普解读。(六)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1、列支专项监管资金。各级政府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经费投入,将其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且要按照地方财政收入增长速度逐年增加。2、列支专项监测资金。各级政府要拿出专项资金,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市政府要列支资金,支持市级农产品检测中心化验室“双认证”和列支日常检测费用。县(区)政府也要列出专项资金支持县(区)监测站、乡(镇)检测室建设。3、列支专项扶持资金。市、县(区)政府要列出专项扶持资金,对自检室建设、“3 品 1 标”认证、农业标准化生产、品牌农业发展等予以奖励,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类不合格样品 7 个,销毁 701kg。(七)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结合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际,在关键时节或重大节会活动期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全面查找薄弱环节,密切配合农委有关科室开展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 210 人次,检查农资专销门市 136 个,检查小麦、玉米种子 38个品种,农药 23 个,肥料 18 个。将检测结果反馈生产企业,杜绝不合格产品上市经销。(八)建立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完善应急机制,做好突发事件防控。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按照“应急与预防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应急体系。(九)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对在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大力宣传,为加快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上接第 2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