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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市给排水中级职称考试复习知识点(含考试大纲)

上传者:蓝天 |  格式:pdf  |  页数:116 |  大小:2680KB

文档介绍
方法Р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及分类CJ 3020-93Р 标准限值Р 项目Р 一级二级Р 色度不超过 15度,并不得呈现其Р色不应有明显的其他异色Р 他异色Р 9Р浑浊度(度) ≤3 Р 不应有明显的异臭、异Р嗅和味不得有异臭、异味Р 味РpH值 6.5--8.5 6.5--8.5 Р总硬度(以碳酸钙计)(mg/L)≤350 ≤450 Р溶解铁(mg/L) ≤0.3 ≤0.5Р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 <1000 Р总大肠菌群(个/L) ≤1000 ≤10000 Р 一级水源水:水质良好。地下水只需消毒处理,地表水经简易净化处理(如过滤)、Р消毒后即可供生活饮用者。Р 二级水源水:水质受轻度污染。经常规净化处理(如絮凝、沉淀、过滤、消毒等), Р其水质即可达到GB5749 规定,可供生活饮用者。Р2、了解水源保护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措施。Р2.1 水源保护的基本要求Р(1)生活饮用水的水源,必须设置卫生防护地带。Р(2)集中式给水水源卫生防护地带的规定如下。Р1)地面水Р 取水点周围半径100m 的水域内,严禁捕捞、停靠船只、游泳和从事可能污染水源Р的任何活动并由供水单位设置明显的范围标志和严禁事项的告示牌。Р 取水点上游1000m 至下游100m 的水域,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其沿岸防Р护范围内不得堆放废渣,不得设立有害化学物品仓库、堆栈或装卸垃圾、粪便和有毒物Р品的码头,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及施用持久性或剧毒的农药,不得从事放Р牧等有可能污染该段水域水质的活动。Р 水厂生产区的范围应明确划定并设立明显标志,在生产区外围不小于10m范围内不Р得设置生活居住区和修建禽畜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Р或铺设污水渠道,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和绿化。Р2)地下水Р 取水构筑物的防护范围,其防护措施与地面水的水厂生产区要求相同。Р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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