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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S 技术通告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pdf  |  页数:41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招募之前或招募过程中获悉就业协议中规定的海员权利和义务,并采Р 取适当措施,确保海员在签订就业协议之前和之后能够审核协议内容,且获得一Р 份协议原件。Р c. 核实通过其中介服务进行招募或安置的海员具备相关工作所必需的资质和文件,Р 且海员就业协议符合本行政命令Р 以及构成就业协议的每份集体协议的规定。Р 7Рd. 尽可能确保船东具备保护海员免于流落外国港口的手段。Р e. 检查并确认与其活动有关的每次投诉,并向主管机关通报尚未解决的每次投诉。Р f. 建立保护机制,通过保险或适当的等效措施,赔偿由于招募和安置服务机构或船Р 东未能履行就业协议中规定的其对海员的义务从而可能给海员造成的资金损失。Р Р第30条Р直接或间接实施海员安置、招募或中介服务程序的自然人或法律实体违反本行政命令之Р规定的,必须处以所有适用的行政处罚。Р Р 标题三Р 就业条件Р Р 第一章Р 就业协议Р Р第31条Р在悬挂巴拿马旗的任何船舶上工作的海员应持有由海员和船东或船东代表签署的保证船Р上体面工作和生活条件的就业协议。Р Р海员必须获得机会对就业协议之条款进行审查,若必要的,在签署之前征询意见并在自Р愿的前提下接受协议条款。Р Р第32条Р船东和海员必须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的就业协议原件。Р Р船东必须随船保存所有船上海员的就业协议副本,以供包括船长在内的海员以及包括船Р舶挂靠港当局在内的任何相关当局审阅。Р Р第33条Р除前条之规定外,就业协议受集体协议管辖的,船东必须随船保存一份集体协议副本。Р Р就业协议和适用集体协议未以英语制订的,还必须准备一份就业协议范本和集体协议构Р成部分的英语版本,以供港口国检查。Р Р第34条Р就业协议必须包含下列信息: Р Р a. 海员的全名、出生日期和地点以及国籍; Р b. 船东名称和地址; Р c. 就业合同签署地点和日期; Р d. 海员职责; Р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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