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生效、变更和解除Р 1、本协议自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并生效。Р 2、本协议生效后如需修改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只能采取书面形式进行修改。Р第九条:不可抗力Р 1、当本协议的履行因任何“不可抗力事件”而被延迟或受到阻碍时,仅应Р这部分被延迟或被阻碍的履行,一方不需为此承担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不Р可抗力事件”是指超过了一方所能合理控制的范围并在受影响方加以合理的注意Р之下仍不能避免的任何事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力、火灾、爆Р炸、地理变化、风暴、洪水泛滥、地震或战争。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寻求免Р除本协议项下或本协议任何条款项下履行责任的一方应尽快将此项免除责任一Р事通知另一方。Р 2、以上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则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Р第十条: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Р 6Р1、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Р律。Р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争议产生后,各Р方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争议,或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问题引起的争Р议,双方均可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Р第十一条:其他约定Р 1、为便于配合,提高效率,双方约定:凡需要各方共同确认的重大决策、Р重大事项、急需解决的工作事项,以书面方式交流意见,审定议案,执行落实。Р 2、本协议仅限于本项目的相关运营管理等事宜,若甲方委托乙方策划运作Р其他项目,则各方另行签订相应的协议。Р 3、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另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与本协议具Р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有效附件。Р 4、本协议所列附件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Р 5、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Р甲方:合浦隆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北海市明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Р表:Р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日Р期: 年月日Р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