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条件: Р a) 这种出于惩戒扣减工资得到国家法律许可; Р b) 获得自由集体谈判的同意。Р8.3 机构应确保在每个支薪期向员工清楚详细地定期以书面形式列明工资、Р待遇构成;机构还应保证全部工资、待遇以方便员工的形式支付,不得在任何情Р况下延迟或用限制的形式(如购物代金券、优惠券、期票)支付。Р 8.4 所有加班应按照国家规定或按照已制定的集体谈判协议支付加班津贴,Р如果在一些国家法律未规定加班津贴或者没有集体谈判协议,则加班津贴应以额Р外的比率或根据普遍行业标准确定,无论哪种情况应更符合工人利益。Р 8.5 机构应保证不采取纯劳务合同安排,连续的短期合约及/或虚假的学徒Р工制度以规避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条例的适用法律所规定的对员工应尽的义务。Р 9. 管理系统Р 准则: Р 9.1 政策,程序和记录Р 9.1.1 高层管理人员应以适当的语言制定书面政策以告知全体员工该机构Р自愿选择遵守 SA8000 标准的要求。Р 9.1.2 该政策声明应包括该机构对于遵守 SA8000 标准中的所有要求的承诺,Р尊重在本标准第二部分的《规范性原则及其解释》中列出的国际指导。声明还应Р该包括该机构承诺遵守国家及其它适用法律,及机构签署的其它规章要求。Р 9.1.3 该政策声明和 SA8000 标准应以容易理解和合适的形式展示在由机构Р提供的或是机构从服务供应商那里拥有、租赁或是签约合同得到的工作场所、住Р所和房产内的显而易见位置。Р 9.1.4 该机构应该制定实施 SA8000 标准的政策和程序。Р 9.1.5 这些政策和程序应以合适的语言有效地传达给员工,也要清楚地分享Р给客户、供应商、分包商和下级供应商。Р 9.1.6 该机构应维持适当的记录以证明符合且实施 SA8000 标准,包括本单Р元提到的管理系统要求。应保存相关记录并把书面或口头总结传达给 SA8000 工Р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