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好相反。萨缪尔森(Samuelson,1957)对柴田敬的结论作了更好的表述:如果技术进步没有提高实际工资,那么它一定会提高利润率,并在其文章中的数学脚注中大胆地将其称为“新定理”。接着,日本数理经济学者置盐信雄(Okishio,1961)在《技术变革与利润率》("technical change and profit rate") 一文中给出了精确的数学证明,于是这个观点也就以置盐的名字冠名为“置盐定理”。该定理的问世,对一般利润率下降理论乃至经济危机理论的研究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同时引起国外学者的热烈争论,国内对此问题研究较少。下面对相关文献做一个简单回顾。 0.2.1国外研究现状国外学者较早的争论是围绕资本家引入新技术所依据的准则以及当考虑固定资本和联合生产时“置盐定理”是否成立展开的。谢克(Shaikh,1978)认为置盐所理解的资本主义竞争是片面的。资本家采用新技术,出于两方面“竞争”的考虑。第一,企业间的竞争,在销售过程中,资本家为了抢占市场份额,最好的办法就是降低成本,降低商品价格;第二,资本与工人的竞争,在劳动过程中, 资本家为了实现尽可能高的生产率,要么采用新技术,要么提高劳动强度,但是由于后者的“局限性”,资本家最终倾向于前者。谢克认为置盐的“成本准则”应为“竞争性准则”。另外,谢克认为置盐所谓的利润率只是剩余价值与所费资本的比例,如果按马克思的利润率分析,当引入新技术所导致的固定资本有足够大的增加时,利润率可以下降。然而,谢克没有指出置盐的一般利润率决定体系不合理的地方,也没有进一步分析降低成本与劳动生产率提高之间的关系。这两点缺陷为后来的批判留下了空间。中谷(Natakani,1980)认为,尽管考虑固定资本后,具有先进技术的部门真正利润率(马克思的利润率)较低,但是,在预期由于竞争所导致的价格下降的情况下,这些部门仍能够获得正常或相对较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