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违反外卖产品承诺事项的,可提前提出协商或是终止在本协议项下的合作。 4.7、任何一方违反其于本协议项下的陈述、承诺、保证或义务,而使另一方遭受任何诉讼、纠纷、索赔、处罚等的,违约方应负责解决,使另一方发生任何费用、额外责任或遭受经济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4.8、甲方配送人员应统一着装以便管理。 4.9、双方应在上线前对双方人员进行统一对接和统一培训,特别是店长和配送站站长必须相互进行沟通,并在上线前需对整个流程进行测试至效果良好方可上线以保证双方利益最大化。五、交易费用结算 4.1、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订购乙方提供的外卖产品而支付的费用由甲方通过淘宝支付宝账户暂时收取。如无特殊情况,甲方将在十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所有门店的结算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若有特殊情况甲方应及时与乙方商议), 实际到款时间依据银行结算流程确定。双方同意费用结算遵循如下原则: (1)双方认可结算数据以网络平台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2)结算必须以消费者将订购费用有效支付到甲方指定的淘宝支付宝账户为前提。(3)消费者在使用外卖产品过程中发现产品描述不符,或者对产品或服务不满意,要求退款的,甲方将通知乙方解决用户投诉。在解决用户投诉之前,该用户的订购费用甲方有权拒绝结算给乙方;如甲方未能自行妥善处置用户投诉, 则甲方将与乙方报告相关情况,并根据双方的协商决定是否向用户退款和退款的比例以及可能向消费者支付的赔款。 4.2、如果消费者要求开具发票,则双方应为消费者开具与消费者支出订购费用相同金额的合格发票。六、其他约定 6.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因甲方与乙方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由所在地法院管辖审理双方的纠纷或争议。 6.2、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