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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科技服务机构的信息服务能力要素及制约因素分析

上传者:蓝天 |  格式:pdf  |  页数:50 |  大小:1855KB

文档介绍
”是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面向“三农”提供社会化、专业化科技服务的新型实体,其科技服务内容涵盖“三农”多方面的科技服务需求。1.2农村科技服务机构的分类农村科技服务机构范围很广,种类繁多。所以,能否对农村科技服务机构的类型进行准确的划分是有效分析其运作机制的可靠保证。目前,国内对农村科技服务机构的分类方法也很多,如按创办主体分类、按服务功能分类、按服务机构的主管部门分类、按组织形式分类等等。2.1按创办主体分类按创办主体分类是普遍被采用的一种分类标准,按照这一分类标准,农村科技服务机构可以分为4大类型:(1)政府作为创办主体的农村科技服务机构这类服务机构的创办主体是国家的各级政府部门。由于政府部门的级别高低,使得相应的服务机构也存在着层次之分,但其宗旨都是相同的,即服务于国家目标,体现政府意志,且服务内容多具有社会性、公益性的特点。其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各级政府的财政拨款。此类机构主要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政府资助创办的科技服务机构,如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服务中心、信息服务机构等;政府质量、标准检测、认证等权威机构的一些延伸服务机构;具有政府背景的行业自律组织,如各类行业协会等;以及一些隶属于政府部门的其他事业单位。此外,各地政府探索设立一些为各类农业科技中介机构服务的公共平台,如各类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等。(2)农民自发组织的科技服务机构(或组织)这类机构是农民在参与市场竞争的过程中自发组织起来的,以农民为主体的合作组织,它不仅最大程度地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利益,也有效地削弱了市场竞争中个体农户的分散弱势。其经费一部分来自成员的会费,另一部分来自为会员提供技术和市场拓展等服务而获取的经济效益。目前此类机构在国内农村科技服务机构中所占比例不大,需要国家予以扶持。(3)以各类社会机构为创办主体的农村科技服务机构各类社会机构包括教育或培训机构、科研机构、各类基金会、社会团体等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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