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达,实现对音乐更深层次地理解,在“玩”中把单调、枯燥的音乐理论知识融会贯通,逐点掌握。如在一年级歌曲教学《学习雷锋不要告诉他》中,教师创设了一个打扫卫生的情景,让每一个学生争当小雷锋,学扫地、学擦桌子、学擦窗。孩子们在扫地、抹桌子等的轻松氛围中,即兴创编了各种节奏,这比传统的节奏练习更加生动有趣。又如在《勤快人和懒惰人》教学中,学生结合生活经验用图画表现音乐的快慢变化,用身体姿势表现声音的强弱。于是,音乐中出现了“情绪”。学生对音乐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探索和尝试,他们对音乐有了较深切的感受,学会了如何表现音乐的强弱、快慢、高低。2.适时介入。提升教育价值学生因年龄小,知识经验局限,往往在活动中表现得盲目,缺乏创造。此时教师的指导是非常必要的。支持、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种艺术活动并大胆表现的同时,帮助他们提高表现的技能和能力。教师适时地介入,恰当地引导常常会推动活动的进展,提升教育价值。在新授歌曲时,在创编韵律活动中,教师教同样也很重要,启发引导的过程也是教的过程,教什么,教学生观察,教学生思考,教学生提炼与表达,我们都知道思维的联想性与结构性是创造性韵律教学的两种思考路途,那么,主要教学生使用“联想”的方法,将自己已有的动作经验与音乐作品相结合创编新的动作;教学生进行知识经验的链接和提炼,例如在《在钟表店里》老师通过表演感受的环节,让学生观察、模仿、自发地表现各种钟表指针、发条的动作。音乐教育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应充分发挥音乐教育的情感教育功能,促进儿童健全人格的形成。儿童音乐活动的能力是在大胆表现的过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教师的作用应主要在于激发儿童感受美、表现美的情趣,丰富他们的审美经验,使之体验自由表达和创造的快乐。在此基础上,根据儿童的发展状况和需要,对表现方式和技能技巧给予适时、适当地指导。“教学有法,亦无定法,贵在得法。”【作者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凤凰小学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