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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相对主义分析研究

上传者:梦&殇 |  格式:pdf  |  页数:45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1)在一个社会习俗中的人们相信X是正确的,在另一个社会习俗中的人们相信X是不正确的。(2)因此,在X是否正确的问题上不存在客观的答案。[3]鲁洁教授指出,道德相对主义的根本特征就是强调道德内容的相对性,易变性,忽略和反对道德内容的绝对性和普遍性,道德相对主义者不承认普遍、永恒的道德评价标准和道德原则,甚至还否认道德价值观念之间的等级差别以及在它们之间进行任何比较和评判的可能性。温克勤在其《略谈道德相对主义》一文中指出,道德相对主义一味的强调道德内容的相对性、特殊性,过分渲染群体文化的差异,无视客观存在的道德内容的绝对性和普遍性,严重影响人们的道德生活,使人们深陷道德相对主义的泥潭。因此,我们要明辨是非,严于律己,与道德相对主义划清界限。王晓升在其《道德相对主义的方法论基础批判》一文中认为,道德相对主义以理性主义为基础,因此得以在现代社会被许许多多的人接受并作为某种道德价第一章导言5值来评判他人的道德行为。其理性之处在于对不同的道德规范和社会习俗采取价值中立甚至容忍的态度。张言亮在其《道德相对主义的界标》一文中辨析了道德相对主义与道德的相对性。他认为,道德相对主义是被夸大了的客观存在的道德相对性;同时他区分了道德相对主义和道德多元主义以及强道德相对主义与弱道德相对主义。在他看来,道德与法律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因为存在着普遍有效的法律,所以相应的,也存在着普遍有效的道德观念和规范,因此道德相对主义是不能成立的。王连冬以先秦儒学的“仁”为基础,提出克制道德相对主义的三个维度:1、仁礼统一;2、仁心明证;3、行权返经。他认为,儒家将“仁”确立为至上的道德原则,仁道不仅仅是单纯个体的价值取向,也适用于调试主体间关系,其具有不以情景为转移的属性,“仁”是善的道德原则,而“礼”则是这种道德原则通过人这个行为主体的外化,既避免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也规范了人们之间的道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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