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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赌博犯罪案件的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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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和打击的力度在不断加强。1.1.2网络赌博1994年中国正式接入国际互联网,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网络己深入人们生活之中,使人们接受的信息量迅速扩大,网络不仅是日常沟通的手段,也成了日常休闲游戏的工具。但任何事物均有利有弊,互联网在给人们带来高效、便捷的生活的同时,不可避免的滋生了网络犯罪,网络也同时成为了赌博的平台。当人们还无法在短时间内消化整理这些扑面而来的大量信息的时候,网络赌博就被一些勇于尝试新鲜事物的人们接受并迅速蔓延开来。虽然说目前在国内,它还是可以算作一个较新的事物。但网络赌博已经像一个新的“幽灵”,在网民身边迅速地传播、扩散,以致成为了当今世界最流行的赌博方式之一,引起了全世界的高度关注。一般认为,与网络色情、网络诈骗一样,网络赌博是人类社会进入信息时代后的一种滥用计算机信息的行为。网络赌博就是利用现代通信网络技术和金融支付手段进行的新型赌博活动。其实质是以营利为目的,利用网络作为赌博平台,实施变相的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为赌博活动提供条件等行为,并广泛使用现代金融支付手段进行赌资的交割。网络赌博完全具有传统赌博本质特征:第一,网络赌博的参与者是通过提前设定的电子程序的规则进行赌博,其输赢的结果也具有偶然性。第二,网络赌博的参与者最终的目的仍然是通过该行为赢取财物。虽然说网络赌博参与者通过网上赌博丧失或获得的是虚拟货币,但是虚拟货币在现实中同样能够“兑现”(即与现实赌资的交割),所以说虚拟货币也是一种财物①。因此,网络赌博与传统赌博在本质上没有不同,区别在于形式上和采用的工具方面,网络赌博犯罪是一种集赌博犯罪与网络犯罪于一身的新型犯罪。2010年8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简称《意见》)的公布,明确了①何畅:《我国当前虚拟货币定位分析》,财经界,2009年第12期,第24页。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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