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国有林区政企合一的改革取向及相关政策问题——关于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和伊春林业管理局的调研报告.pdf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pdf  |  页数:1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现有企业进行全面改造重组。对中小企业实行卖、股、破、并、撤等形式,由个人经营、合伙经营或股份制经营。这方面的改革,各林业局已经取得重大进展,要继续深化改革。大型企业中的国有经营性资产,可以现有林业集团公司和各林业局为基础,以资产为纽带,组建成母子公司制的现代企业,实施集团化经营战略,依法缴纳国有资产收益金。产权的多元化,必将带来市场主体的多元化,从而改变长期以来林区国有国营的僵化模式,增强经营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产权的多元化,还将推动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从而建立林区建设投资的保障体制。组建新的国有林管理机构。政企分开,资源改革是核心。改革中最复杂、最难的就是森林资源的经营和管理,这方面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供借鉴。但令人欣慰的是,近几年大兴安岭在西林吉林业局和加格达奇林业局分别进行了以森林资源管理体制为重点的改革探索。从两个局的试点比较中,我们进一步理清了改革思路,找到了改革的有效途径。西林吉林业局是2004年国家林业局组织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进行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6个试点局之一。该局改革采取的途径,是把森林资源管理职能从森工企业中剥离出来,具体操作是将林业局中的资源科、局驻林场资源监督站分离出来,加上集团公司驻局资源监督办,几个方面整合在一起,共同组建西林吉国有林管理分局,与西林吉林业局“平起平坐”,均属集团公司直属单位。改革方案中是赋予西林吉国有林管理分局森林资源管理职能,并由西林吉国有林管理分局委托并监管西林吉林业局经营国有森林资源。试点三年来,由于西林吉林业局基本组织框架并未改变,除了剥离出资源科以外,其他都未触及。因此西林吉国有林管理分局很难全面履行管理职责。从内部来看,西林吉林业局仍持有国有林林权证,是国有林所有者的代表,实际仍具有大部分林业行政管理权,森林公安等执法队伍仍由林业局管理,案件查处、森林调查、森林防火、病虫害林业I作研究2oo8~10l飞9维普资讯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