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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室配电室运行规程和管理制度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pdf  |  页数:16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备完整无损坏,继电器应无异常响声和焦味,仪表指示应准确。Р 2、所有监视灯和信号灯应完好,指示正确; Р 3、继电保护、仪表外壳应清洁无灰尘; Р 4、操作把手上的标示牌应和开关运行状态一致; Р 5、直流操作电源是否正常完好。Р 第 99 条一般要求如下: Р 1、每个高压柜上应注明名称和编号; Р 2、每块继电器和仪表应写明名称、相别; Р 3、二次回路每年应用 1000V 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其绝缘电阻不应小于 1MΩ。Р 第 100 条继电保护的定值,运行人员不得随意变更。Р 第 101 条二次回路应有正式图纸,二次回路变更时,图纸也应即时修改。Р 第 102 条低压配电盘,每个回路也应有名称及编号。Р 第 103 条低压配出线熔丝熔断或跳闸后,必须查明原因后方可恢复送电,其熔丝的选择一Р 般不应大于实际负荷总电流的 1.5 倍。Р 第七章防火Р 第一节一般规定Р 第 104 条高压室的防火组织由班长和值班员组成,班长负责防火的领导工作。Р 第 105 条防火设施及用具,应保持完整无缺,砂子不潮不冻,箱、铁锹等用具应涂红色, 并Р 写明“防火用”字样,不得做其他工作使用。Р 第 106 条高压室的防火通道,不得堆积物品车辆等,必须畅通无阻,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Р 第 107 条高压室内不得存放油桶,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品和闲散器材。Р 第 108 条高压配电室、蓄电池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内禁止吸烟。Р 第 109 条在高压室内使用喷灯、液化气、电焊等均应由班长以上领导批准方可使用,并应Р 设专人监视做好防火措施。Р 第 110 条消防用具每年要检查试验一次,值班人员应学会使用方法,定期做防火演习。Р 第二节火灾事故的处理Р 第 111 条在着火时打开门窗通风均助长火势扩大,所以发生火灾或着火后应把所有门、窗Р 关闭,以减少空气流入。Р 10Р 太阳纸业高压电工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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