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的设备缺陷应填入缺陷记录。7、正常巡视除一般巡视外,尚应适当进行夜间无照明巡视。8、巡视检查时必须认真遵守安全工作规程,确保人身安全。9、巡视检查中遇有严重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情况应进行紧急处理,并立即报告领导。七、工器具管理制度1.工器具管理可根据具体情况设兼职保管员或由变电站负责人负责。2.一般工具使用管理。(1)专用工具和公用工具,应放在工具箱或指定地点,按班移交。(2)携带型仪表只允许在站内由值班人员使用,不得外借给其他人员使用。(3)工器具丢失、损坏根据情况由当值值班人员负责。3.安全用具管理。(1)安全用具属变电站专用工具,禁止作为其他用途,应存放在柜内或固定地点。(2)绝缘用具(绝缘靴、绝缘手套、绝缘棒、高压验电器)应编号,按照安全规程规定使用和定期试验。值班人员应将定期试验情况做记录,对不合格的绝缘用具,当即报废,不得存放在使用地点。(3)各种标示牌、围栏绳等存放整齐。(4)接地线均应编号、对号存放,有松股断股随时处理,保持完整。(5)安全用具在使用后应物归原处存放。4.消防器具使用管理。(1)消防器具为专用工具,应存放在消防专用工具指定地点,由专人负责,不得做其它用途使用。(2)消防器具应保持完好、充足,如有过期失效或损坏,应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3)值班人员平时不得随意打开灭火器。八、安全保卫制度1.变电站禁止闲杂人员逗留。2.除电力部门及上级部门有关人员外,外单位人员进入变电站需经厂有关科室同意。3.不论任何部门人员进入变电站,均须由值班人员陪同,做好监护工作。4.经同意进入变电站的人员,必须在来站人员登记记录上登记。5.变电站应有应急照明装置。6.变电站一旦发生人身、设备事故,需妥善保留现场,及时报告有关部门。7.值班室内严禁使用电炉做饭、取暖。8.变电站周围不得堆放煤、灰、垃圾及易燃物品并保证维护、抢修通道畅通。9.变电站临街窗户应做好安全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