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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保证系统指南咨询通告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pdf  |  页数:2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确保在设计的全过程中对设计进行准确的构型管理。Р (4)开展对原型机或试验件的质量管理,确保试验产品符合适Р 用的设计资料。Р (5)参与其设计的合格审定过程,为完成所有符合性验证资料Р 提供足够的信息。Р - 5 -РAC-21-AA-2014-×× 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Р (6)依据适航规章的要求,编制运行和持续适航文件(包括服Р 务通告等文件),并获得局方的批准或者认可。Р (7)确保编制并向局方以及所有受影响的用户提供运行和持续Р 适航文件。Р (8)确保使用困难报告得到处理。Р (9)对产品的修理和设计更改制定方案,并向所有受影响的用Р 户提供经批准的修理和设计更改方案。Р (10)参加与其设计相关的故障、失效、缺陷以及其他涉及飞机Р 和人员安全的事件报告、风险分析和纠正措施制定过程。Р (11)当局方因安全原因提出设计更改要求时,应当确保按局方Р 要求完成设计更改。Р4.3. 适航职能的机构与职责Р4.3.1. 要求Р 申请人应成立拥有常设组织机构的适航职能,作为设计保证系统Р 的常设机构,管理适航事务,履行适航职能。Р 设计保证系统的适航职能应当拥有或者可以召集足够的开展适Р 航规章与环境保护要求符合性核查的人员。Р4.3.2. 职责Р 适航职能应开展包括核查符合性验证资料在内的,覆盖其设计全Р 寿命的所有有关适航方面的活动,确保但不限于完成以下的工作: Р (1)在对申请人的设计开展适航审查的所有方面与局方保持联Р 络。Р (2)确保编制和修订《设计保证手册》。Р (3)组织设计保证系统内各职能编制《设计保证手册》的相关Р 的工作程序。Р (4)发布符合性验证资料编写指南。Р (5)参与或协调编制用于设计图样、规范和标准以及 SB 等文Р 件编制工作的相应手册。Р (6)确保获取与分发适用的适航规章和环境保护要求和其他标Р 准规范。Р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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