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不符合报表说明的,每被改动一个数据扣1分;上报数据和上月逻辑关系不符或有大幅改变需加以说明,不加以说明的扣1分;Р 3、每个月上报时间统一为25日17:00前,迟报扣1分,被催报扣2分;Р 4、动监站统计员每半年度对报表进行整理后一式两份上报到牧业管理科签字存档,逾期不报扣1分;РРР 5、配合局牧业管理科做好统计监测的其它相关工作,对配合不主动、态度不认真的统计员视情况扣1—2分;Р 6、动监站统计员要定时对监测村及监测户生产监测台账进行书面检验和现场核查,如局牧业管理科发觉有未建立村级生猪生产台账及监测户生产台账的各扣3分,对台账统计不清楚或和填报数据不符的每次各扣1分;Р 考评措施Р 1、该评分措施每个月考评一次,由局牧业管理科以现场抽查或电话核实方法及报表数据详细改动情况严格按考评内容评分;Р 2、动监站工作补助按以上评分标准进行发放,并在年底考评中实施加扣分制度,对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根据以上评分标准累计扣分少于5分的村所在动监站加1分,全额发放工作补助;对整年累计扣5-10分的村所在动监站扣1分,扣发总工作补助的30%对整年累计扣11-15分的村所在动监站扣发总工作补助的50%;对整年累计扣15分以上或在省及农业部现场查验时出现问题的村所在动监站除扣分外,不再给任何工作补助并进行通报批评。Р 四、工作补助发放方法Р 各考评单位依据各自考评结果进行分级发放,即局牧业管理科依据对各动监站整年考评结果严格根据”动监站考评细则”中的考评措施将资金发放给动监站,并负责监督好各动检站对村统计员的工作补助的合剪发放;动监站依据对监测村的整年考评情况发放村统计员的工作补助,并负责监督好各村统计员对监测户工作补助的合剪发放;村统计员依据对监测户的考评情况发放监测户的工作补助。资金发放结束后,各动监站将带有领取人签字的资金发放明细表上报到局牧业管理科并保留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