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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导三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x  |  页数:27 |  大小:22KB

文档介绍
21年第28号Р  66..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Р  详细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Р  生活服务的详细范围,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21〕36号印发实施。Р  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Р  适用范围:提供生活服务的纳税人办理类型:自主申报享受办理方法:经过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享受或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享受责任处室:货物和劳务税处、财产和行为税处、非税收入处详细经办单位:办税服务厅、网上电子税务局需要提供的办理材料:无需提供,相关资料留存备查政策依据:РРР  1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8号Р  2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号Р  3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28号Р  77..为居民提供必须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Р  详细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Р  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须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Р  快递收派服务的详细范围,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21〕36号印发实施。Р  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须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Р  适用范围:提供必须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的纳税人办理类型:自主申报办理方法:经过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享受或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享受责任处室:货物和劳务税处、财产和行为税处、非税收入处详细经办单位:办税服务厅、网上电子税务局需要提供的办理材料:无需提供,相关资料留存备查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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