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学专班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追踪制度,严格落实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和走读师生两点一线管理。视疫情态势,可采取分年级停课或全部停课等措施。 Р 十二、规范新冠病毒污染物品调查处置 Р 疫情防治与专家专班会同联防联控与社会稳定专班、市场监管专班负责组织实施。发现阳性检测标本,立即通知阳性检测标本来源单位,开展接触人员摸排,对接触人员按密切接触者管理。对阳性检测物品及其周围环境进行采样检测。如阳性检测标本来源于食品(或食品包装、器具等)的,应立即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并开展上下游产品追溯和处置。 РРР 十三、加强可疑病例排查 Р 疫情防治与专家专班会同市场监管专班负责组织实施。疫情防治与专家专班负责医疗机构内开展全员开展发热、咳嗽、腹泻等有可疑症状人员登记与排查,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开展药店内发热、咳嗽、腹泻等有可疑症状人员登记与排查。与中、高风险地区毗邻或人员往来频繁的地区同步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主动搜索和可疑症状者排查。 Р 十四、做好公众宣传与舆情监测 Р 宣传舆情组负责组织实施。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普及防控知识,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教育,通过多种途径做好公众个人防护指导,减少人群中可能的接触或暴露,引导公众落实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基本防护手段,自觉遵守防控规定。强化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发现并澄清网络谣言,严厉打击恶意发布虚假信息、造谣传谣滋事行为。开通疫情咨询热线和心理援助热线,引导公众保持健康心态。 Р 十五、做好居民生活保障 Р 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的正常运转。加强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优先保障防护物资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基本稳定。